南平:未经批准毁林养猪 非法占用农用地获刑
作者:探索 来源:焦点 浏览: 【大 中 小】 发布时间:2025-06-25 09:33:02 评论数:
即便是南平农用自家的农用承包土地,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改变用途,未经并造成农用土地的批准严重毁损,这种行为也是毁林犯罪。近日,养猪南平顺昌县法院一审对毁坏林地的非法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单处罚金10万元。占用
2012年以来,地获被告人陈某在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南平农用情况下,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未经雇佣工人到其承包经营的批准山林中搭建厂房养殖生猪,造成所占林地林业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毁林经鉴定,养猪被其非法占用的非法林地面积为14.4亩。
法院审理后认为,占用被告人行为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鉴于其自首且自愿交纳生态修复资金,综合案情,遂作出上述判决。